--從Apple TV來看OTT
TV發展的機會與困境
-OTT TV的重要性及對產業的意義
既然存在著以上這麼多的困難 (詳見上一篇《Apple
TV改版後即將消滅傳統電視產業?》),為何許多業界人士仍衷情於OTT-TV 的發展呢? 不外乎以下幾個原因:
1.因為它是所謂「個人化電視」的驅動者–節目不僅因為傳統收視族群而分類,更因為個別的需求而導致節目被剪裁化,同時伴隨著不同載具而傳送到觀眾眼前。改變節目的製作觀念,同時也增加其價值。
2.透過OTT-TV, 收視者終於有機會以很符合人性的方式選擇不同時間、地點、載具, 甚至在移動中選擇自己想要看的節目。
3.由於收視者有更大的選擇,來自於產業內或產業外的新進者均有機會挑戰既有的營運者,使得內容真正可以成為關鍵。
4.由於創新科技與3C商品的不斷整合,新的應用服務與營運模式亦將應運而生。
5.最終它將改變消費者消費內容的方式,刺激業界競爭來提供更加良善的服務。
從音樂、出版、行動內容,終於如眾所認知的,網際網路漸漸開始衝擊到了傳統電視產業。
未來的幾年,為了因應逐漸成長的消費者需求,有志於OTT-TV 的業者將免不一場漸趨白熱化的戰爭。
目前坊間的競逐者幾乎囊括了所有網路巨擘, 如Google、Apple、Amazon、Hulu、 Netflix以及娛樂大亨如NBC
Universal、 News Corp、 Disney以及即將到來的Sony、 Viacom 、Time Warner。
以下我們來挑幾家特別有代表性的業者來做些簡介
1.Netflix
該公司是以郵寄的方式從事DVD出租的業務而坐大,但是由於意識到公司需要以多樣化的服務來適應消費者不斷的行為轉變,因此很早便提出了線上影音串流的服務,使得消費者可以即時觀賞影片。根據其最近的盈收報告,在過去的兩年中,Netflix的用戶數量增長了78%,收入則成長了54%。
2.Hulu
根據 eMarketer的估計,
Hulu比任何其他網站賺取更多來自於線上影音廣告的收入,但其廣告收入仍然持續達不到分析師的預測以及公司股東的期望。它的下一步行動,應該會建立一個Hulu
plus,類似Netflix的收費服務來提供電視節目(問題是它的內容總量是不如Netflix,但訂價確是相似的)。
3.Apple
Apple 算聰明的,將其Apple
TV價錢降為99美元,同時將iTunes的電視節目和電影內容從下載模式轉變成為線上影音串流模式。但是我們很難想像當大量的數位影音消費者已經擁有,或是正打算購買像是遊戲機,藍光播放器和網際網路連接的電視,然後利用Netflix公司提供的服務在數位電視機上享受線上影音串流,而無額外費用時,他們是否還願意花99美元來購買一個獨立於電視機的小裝置?
同樣的價錢,許多人可能寧願利用Netflix的捆綁服務,或是Hulu的免費電視節目,而不願支付Apple TV
5美元看一部電影或1美元看一集電視節目。
4.Google
當2006年Google購買YouTube這家公司之後,這家網路搜詢巨擘實際上便已開始提供UGC網路視頻服務了。問題是此種web
2.0 TV已被證明很難賺錢。傳聞中的Google TV或YouTube的優質高畫質影音訂閱服務是否能有所幫助?可能言之過早!
端賴其是否能順利整合既有如連網電視機、遊戲機和機上盒等players進入它的產品技術,而同時又削弱既存的其他勢力?
5.Amazon
據報導,Amazon考慮增加一套類似於Netflix所提供之電視和電影訂購即時觀賞服務。它是否能夠創造一些與目前players所提供的差異產品概念,筆者還不敢說,但有一點很確定的是,Amazon是遲到了。很難想像在Neflix,Hulu,Apple及Google的群雄環伺下,Amazon還能造成市場的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