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台日青少年交流活動,自2009年6月1日正式實施,「台日打工度假簽證制度」。此制度適用的對象為18歲以上30歲以下的國民,申請最長效期可在日本停留一年,可從事打工活動賺取遊費。 此制度是提供台灣青年能體驗日本文化與日本生活方式之機會,並非以工作目的前往日本,所以從事的打工活動要以度假為目的。
下列兩種情況,是打工度假所不允許的。
① 不得在風化及特殊營業場所從事打工。
② 大學生赴日實習,乃為教育課程一部分,須辦理其他簽證。
2012年申請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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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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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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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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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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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07日~
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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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05月08日─1994年05月11日
出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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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8日起
一年內赴日打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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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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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05日~
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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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1月06日─1994年11月09日
出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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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7日起
一年內赴日打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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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由本人親自到交流協會辦理,不接受郵寄或代理申請。
申請地點:交流協會 台北事務所 台北市慶城街28號1F 電話:02-2713-8000
交流協會 高雄事務所 高雄市和平一路87號10F 電話:07-771-4008
受理時間:上午 9:15-11:30 下午 1:45-4:00
所需文件:1簽證申請書 2台灣身分證影本 3履歷書 (中、日文皆可) 42吋白底彩色證件照1張 5調查表 (中、日文皆可) 6理由書 (中、日文皆可) 7計畫書 (中、日文皆可) 8最終學歷證明文件 9存款證明 (需台幣8萬元以上) 10護照 (正本及影本)
11其他證明 (並非絕對必要) 例:日語能力檢定合格證明等。 以上文件均以黑色原子筆書寫。
詳細資訊:http://www.koryu.or.jp/taipei-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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